4月25日,城关法院依托在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开展了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杨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及某烤肉店、与被告马某某及某烤肉餐厅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两案。

据悉,原告杨某某称其是 “尕羊”的商标权人,其主张两案被告均未经许可擅自在门面、店内装潢等位置突出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为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过程中,针对各方诉求,法庭准确归纳了争议焦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询问,并组织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过程组织严密,程序规范,衔接紧凑。庭审持续将近两个小时,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专利监督管理处、法规处、综合行政执法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在多媒体会议室同步旁听了庭审,旁听人员直观地体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学习了解了法庭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对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调解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是一堂生动而富有成效的法律实践课,零距离接触庭审活动,切实提高了知识产权法律理论水平和调解实践技能,为日后开展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城关区法院将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常态化,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构建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和协同保护网络,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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