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不等于酒醒,莫存侥幸心理!今年以来,广州共查获200多宗“隔夜醉”。

今年1月1日至9月22日,广州市查获涉酒驾驶违法行为超过1.7万宗。其中,广州交警在上午6-11时通过巡逻发现、事故处理、群众举报等方式,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200多宗,这部分往往都属于隔夜酒、宿醉的情况,部分驾驶人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酒驾。

案例1:高速公路上酣睡,一定有蹊跷

今年6月21日11时30分左右,广州交警在京港澳高速东侧2178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S9**TL的小型客车停在应急车道,司机在驾驶室呼呼大睡。民警上前检查时发现司机江某神情躲闪,车内隐约飘出股酒气。民警遂对江某进行吹气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了解,当天凌晨4时许,江某下夜班后从花都驾车到增城找朋友吃饭,其间喝了近2000毫升啤酒。10时许,江某独自驾车从增城返回花都,途经京港澳高速时感到乏困,便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呼呼大睡,约半个小时后被民警查获。

案例2:昨晚8时喝的酒,次日10时被查获

今年7月24日,广州交警在广澳高速查获一宗类似的案例。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在广澳高速西侧22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粤G7**5E的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正在睡觉,酒气熏人。经对其吹气检测,驾驶人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根据吴某供述,他是7月23日晚上8时和朋友在南沙东涌镇吃饭,其间他喝了6瓶啤酒,在朋友那里睡到第二天上午才开车离开,结果开了一段路觉得很困,就在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睡着了。

警方提醒

鉴定酒驾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醉驾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不管酒后是否隔夜或者休息了多长时间,只要达到标准就涉嫌酒、醉驾违法。前一天晚上喝酒的朋友,尤其是喝多或者喝得太晚的,第二天不要驾驶机动车,避免以身试险。

穗多项措施严查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据悉,公安部交管局近日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广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严查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经过深入研究本地近期酒、醉驾及涉酒驾驶事故多发规律,我们通过数据分析排查重点隐患路段,科学分配执勤警力。”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交警部门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为重点时段,加强管控酒楼食肆、KTV、酒吧及夜宵集中区域,在重点路口、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在城市主干道、高速出入口、国省道设卡,严查机动车(含摩托车)涉酒驾驶违法行为,清除交通隐患,减少酒驾亡人事故发生。

除了组织辖区民警深入酒楼食肆、KTV、商场等场所开展“柔性执法”外,交警部门还通过跨区用警,提升查处效能。

“我们以机动、巡逻警力为班底,建设一支安全防范意识强、综合执法能力出众的查酒专业队伍,每个周末跨区支援辖区大队联合开展固定点查酒和快闪式查酒,大大提升了查处效率。”该负责人介绍,广州交警还通过向郊区、乡镇用警,遏制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势头;并利用快闪式查酒,传递严管信号,提高了酒驾查处震慑力。

来源丨广州日报客户端(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编辑丨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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