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交通规则制定了这么多

无非是希望大家好好遵守

共同维护生命财产安全

大家平时也要注意官方颁布的交通新规

不然哪天你开车上路违反了规定

那分分钟就要罚款或扣分了…

今天阿消就给大家提个醒

近期交通部门就颁布了多条

车辆禁行&限行新规

大家赶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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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这类车全天禁行

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2021年12月1日起,广州全天24小时禁止国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II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以下不包含本数)。

禁行车辆:国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II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注:这里的汽车是指燃用汽油、柴油或气体燃料的载客、载货车辆和特殊用途车辆,除特别注明外,均含广州市籍和外市籍汽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禁行时间:2021年12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行。通知有效期5年。

禁行范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行,但行经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以下道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不受该禁行规定限制:G4W2许广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4W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105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S302鱼黄支线(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

处罚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1月起,这类车全天禁行

据《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11月1日起,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禁行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即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注:在广东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前述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报备。)

禁行时间:2021年11月1日起,每天0时至6时。通告有效期5年。

禁行范围:广东省境内高速公路。

处罚规定:违反该限行规定的,由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注意事项:

1、已经驶入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于0时前驶离高速公路,并遵守所在地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相关规定。

2、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具体措施另行通告。

还有很多小伙伴

也很关注电动自行车的限行问题

据广州交警消息

今日起(11月2日)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启动登记上牌!

考虑到广州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大,目前在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登记通告》允许登记上牌条件的,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预约办理登记上牌。请广大市民提前预约,合理安排登记时间,避免扎堆上牌。

哪些电动自行车不能上道路行驶?

广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不得驾驶非法加装或者改装、拼装、超标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广州交警将依法予以处罚;车辆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依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处理。

阿消提醒

电动自行车合法上路

也要切记充电安全

如何防范电动车火灾事故?

快跟阿消一起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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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本地宝、广州交警、中国消防

▌编辑:郑曼昕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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