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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全区2023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开始申报,评选分为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市、区)级三个档次。2023年计划评选60个,其中自治区级10个,地市级20个,县(市、区)级30个。

记者了解到,申报对象为在我区创业的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2018年6月30日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实施的创业项目。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参照执行。

申报条件要求,参评项目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已依法在我区登记注册;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市级(含)以上参评项目至少带动1人(含)以上就业(创业项目申报者本人除外,需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县(市、区)级项目不作带动就业要求;参评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或潜在的社会效益,科技含量较高,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已获得过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的不再参评。

申报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2023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项目概要及商业计划书;2023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申请材料明细。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人社局;由县(市、区)人社局初审后,将符合参评条件的项目资料报送五地级市人社局。地级市人社局按要求复审核查后,于7月31日前择优报送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据介绍,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按级别分别颁发“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等标牌,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自治区级奖励10万元,地市级奖励7万元,县(市、区)级奖励2万元。对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的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提供不高于最高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优先入驻当地创业孵化园区,对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负责人优先推荐入选所属地创业志愿服务专家团,参加自治区创业典型进高校宣讲等活动。(记者 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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