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7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检察机关共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00余件,同比上升近3倍。检察机关办案发现,当前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手机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突出、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合力不足等问题。对此,检察机关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地落实。
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各种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困扰,其中最大困扰便是个人信息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以2021年为例,仅检察机关办理的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就多达2000余件。在这类案件高发多发背景下,有关各方更要加大治理力度保护公民权益。
检察机关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案件提起公益诉讼,既是法律授权,也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去年11月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检察机关有权提起诉讼。
去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提出规范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定职责。2021年检察机关办理的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同比上升近3倍,既是检察机关依法积极作为的结果,也说明这类侵权案件目前仍然处于上升期。
这主要是因为侵权主体多、侵权方式多,侵权收益高而违法成本低。比如说,利用手机APP等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突出,主要缘于国内APP总数高达250多万款,混杂于其中的不法APP运营者自然不少。侵犯方式包括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多种。不法运营者之所以想方设法侵权,缘于个人信息是重要的资源,可以为侵权者带来多种利益。
要有效治理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行为,就需要专业的力量介入。检察机关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公共利益的捍卫者,可以动用多种手段对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说“不”——除了具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手段外,还可以通过公益诉讼追究公益损害责任,让侵权者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同时,还可以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
无论是去年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同比上升近3倍,还是舆论频频曝出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个案和相关数据,都说明这类侵权现象仍然“魔高一尺”,不容小觑,相关治理方必须“道高一丈”。其中,检察机关、消协组织以及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都应该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这把利剑,让侵权者付出更大代价,充分发挥以案警示作用。
据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地落实。具体工作应当包括:一是突出保护重点;二是强化检察机关内部衔接配合;三是形成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合力。此外,检察机关在具备法律优势的基础上,还应对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技术问题深入了解,对各种侵权行为持续进行调查、观察和研究,为保护个人信息提供法治、技术和公权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