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临近进博会开幕,上海公安机关已全面启动社会面防控高等级勤务,全市九个入沪高速省界收费站实施协同查控模式。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砺剑1号”第三次集中打击整治行动,严整严治交通违法行为,现就近日查获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警醒交通参与者。

酒驾、醉驾 典型案例

2021年11月2日00时58分,金山交警在金石南路金瓯路北约500米处,查获牌号为皖NKN198小型客车驾驶人朱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民警依法扣留其驾驶证并移交事故审理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2021年11月2日22时10分,宝山交警在康宁路共康路南侧约400米处查获驾驶人顾某某驾驶牌号为沪MC8668小型轿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经查该驾驶人顾某某于2010年醉酒驾车已注销驾驶证,现其以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拘留。

2021年11月2日23时30时,闵行交警在都市贵都南50米处,查获驾驶人李某驾驶号牌为沪BGJ775小型轿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为161mg/100ml。民警随即扣留其驾驶证,并将嫌疑人李某移交分局田园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曝 光

大货车右转未停 典型案例

1

沪D72500

▲号牌为沪D72500的大型货车在北翟路淞虹路东北约5米,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右转必停)”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2

沪DF3229

▲号牌为沪DF3229的大型货车在真南路古浪路,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右转必停)”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3

沪FD3627

▲号牌为沪FD3627的大型货车在泗陈公路嘉松南路口(西侧),实施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右转必停)”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警方提醒

大车司机在路口右转时,要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好习惯,路口转弯通行时要密切注意车辆四周情况。同时,非机动车和行人在路口通行时,也要注意四周观望,确保安全后通行,切勿闯红灯、逆向骑行、闯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

值班编辑:宋海永、丁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