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向社会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试点实施以来,各项改革顺利推进,过半任务陆续落地见效。

一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国家有关部门、广东省积极推动相关事权下放,赋予深圳更多改革自主权,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权、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审发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设立和撤销权、占用林地省级审核权等权限已陆续下放到位。

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深圳探索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试行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改革,形成“单一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混合用地的混合使用”等多种土地要素利用模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试点等落地实施,全国首批基础设施REITs项目落户深圳。率先在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上破题。创新设置技术调查官,率先建立并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制度创新成果正在形成。深圳稳步推进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新制定法规17部,修改10部,作出法规性决定1项,废止法规4部,26个改革事项已纳入相关法规。挂牌成立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允许个人破产的城市。发布全国首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体系。

孟玮表示,总的来看,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改革的受益面不断扩大,“实施方案+授权清单”作为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受到各方广泛认可和借鉴吸收,对全国以及其他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作者: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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