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服务现代化推动农业现代化
“放心,合作社有足够的农机和农机手,会保质保量按期服务好春耕生产。”3月6日,在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塔勒克布隆村,该村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艾买提·阿山,和几位农户商议完春播作业时间后做出了承诺。
艾买提所在的合作社是一家依靠现代化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他说,近年来,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同时,推动了更多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
1月30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经过5—10年努力,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对现代农业的支撑功能和联农带农作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业服务业发展成为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现代农业战略性产业。到2025年,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5万家以上。
聚焦服务小农户
《意见》明确推动共同发展为主要任务之一。大力发展面向农户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统一开展生产资料采购、规模化机械作业、先进技术装备推广,为生产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提供单环节、多环节或全过程农业生产服务。
发挥服务型农民合作社骨干力量作用,支持为生产型农业生产主体提供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服务。发挥专业服务公司服务能力强、服务模式成熟的优势,通过基地建设、订单作业、社企对接等方式,为各类农业生产主体提供规模化全程服务。
在推动小农户加快发展上,《意见》提出,鼓励供销为农社会化服务中心创建一批服务型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和社有企业,提升农资供应、产品营销能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统一经营功能,直接为集体成员或其他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也可在农户与其他服务主体之间提供居间服务,组织小农户开展集中托管或整村托管,取得一定比例的服务收入。将农机大户、林果科技服务队、村级农技员、防疫员、配种员等各类专业服务队伍作为重要补充,发挥其贴近小农户服务的优势,弥补其他服务主体的不足。
服务机制要创新
《意见》提出,要拓展服务领域。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粮、棉、果、畜等优势特色产业,紧盯农业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关键薄弱环节,探索和拓展社会化服务的有效方法和路径。
推进粮棉等大宗农产品种植业社会化服务,从耕种防收等生产性服务领域向良种良法、精深加工、产销对接、品牌打造等服务领域拓展,提升设施蔬菜、中药材、芳香作物等特色经济作物的服务水平;推进林果业社会化服务由良种嫁接、整形修剪、配方施肥等环节向机艺融合、机械采收、储藏保鲜、灾害防控等关键环节拓展;推进畜牧业社会化服务由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向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方面拓展。推动一般性生产技术服务向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向全程全面机械化、数字农业、市场信息咨询、风险预报预警等产前产后服务拓展。
为有效满足农业多样化服务需求,《意见》对创新服务机制作出要求。将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在家庭经营意愿较强的地区,提供单环节、多环节社会化服务,逐步转变小农经营方式,在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较高的地区,重点推广全程农业生产托管,着力解决谁来种地的难题。
服务质量看全程
在各类服务主体间加强联合、合作上,《意见》提出,推进资源整合。引导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资本、人才、技术、装备、管理等要素为纽带,培育服务联合体、联盟、行业协会等新型组织,围绕小农户推广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全产业链服务组织体系。
推进农业生产更大范围服务资源整合,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多种类型的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围绕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提供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服务。扩面升级村级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和畜牧兽医站,为农民提供邮政、物流、通信、电商、供销、保险等为一体的便民综合服务。
《意见》明确了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利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落实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金融创新,支持地方银行法人机构探索拓宽包括服务订单、农业保单、农业设施、畜牧养殖生物资产在内的增信措施和抵(质)押物范围,鼓励创设支持农业生产托管的金融产品等。
《意见》还对服务质量作出明确规定,要将质量要求贯穿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全过程,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和行业管理,严格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优化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