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人物)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孩子的问题,越早解决越好

中新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李京泽)“孩子的问题,越早解决越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接受中新网专访时如是说。2021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检察机关如何为其保驾护航?贺恒扬以司法实践给出答案。

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是一把“金钥匙”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未成年人保护纳入了公益诉讼法定范围,贺恒扬认为,这对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他解释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未修订以前,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益诉讼的范畴作出限制性的规定,范围比较窄,虽然也规定了一个“等”字,但毕竟没有明确,在实际工作会带来很多不便,检法两家办案人员也会因理解不一引发争议。

“因此,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贺恒扬说,它是一把“金锁匙”,打开检察机关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大门,只是要涉及侵害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无论涉及哪个领域,检察机关都可以监督,可以说未保法106条的规定让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监督有广度、有硬度。

实践证明,这把“金钥匙”确实对未成年人保护发挥着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立案6633件,是2020年的4.2倍,是2018、2019两年总和的3.3倍。

“孩子的利益是最大的公共利益”

贺恒扬说,孩子的利益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当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身后应当有代言人来维护他们的权益,检察机关应当代表国家担当这个代言人。

而要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职责,就应当坚持好“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这条原则是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体现。在贺恒扬看来,在实践中,至少应该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当经济利益、部门利益与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

二是只要是存在侵犯众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行为,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领域,检察机关都应当坚定地运用公益诉讼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要切实在促进问题的解决上下功夫。贺恒扬认为,落实这一原则不是看办理了多少公益诉讼案件,而是看是否真正推动问题的解决。要坚持效率优先、解决问题优先。

“孩子的问题,越早解决越好”

“孩子的问题,越早解决越好。”贺恒扬认为,抓前端、治未病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关键,在具体实践中,检察机关要善于在日常工作中多渠道发现问题,联合其他部门共同解决问题。

他指出,要做到抓前端、治未病,还有做到两个转变。首先,要从个案治理到普遍治理。检察机关要把每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当成护航成长的大事。在从个别案件中找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共性问题,推动该类问题的普遍治理。

其次,要从治理问题到预防问题。贺恒扬说,发现问题治理问题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清除这些问题产生的土壤。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很大一个特点是预防性,不能等到危害结果发生或问题很严重了才开展公益诉讼。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成年人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性侵幼女,性侵留守儿童、智障儿童,通过网络实施性侵,在公共场所当众性侵未成年人等犯罪。

贺恒扬说,刑事司法保护只是一个方面,想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还需要立法不断的完善,司法不断的探索,更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一同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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