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利好政策助推下,新型储能发展步入快车道。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新型储能技术,包括新型锂离子电池、飞轮、压缩空气储能等,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十三五”以来,我国新型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实现了实质性进步。2021年年底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超过400万千瓦,国家和地方层面政策机制不断完善,对能源转型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根据《实施方案》确立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专家认为,从商业化初期到全面市场化发展,留给新型储能的时间仅有不到10年,新型储能要实现规模化发展还要突破三方面限制。

一是成本回收问题。新型储能的应用场景广泛、投资门槛低、统筹管理难,新型储能电源和负荷双重属性使其参与市场身份难以界定,价格机制的形成难度很大。此外,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机制难以准确反映新型储能的多重价值,新型储能参与市场收益方式单一,尚未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二是技术标准问题。当前对新型储能规划设计和调度运行机理的研究不够深入,发输配用等环节对新型储能的协同融合考虑不足,导致相关标准不够完善。在缺乏规范引导和技术要求的情况下,难免出现低效重复建设的情况,利用效果也会打折扣。

三是电化学储能安全问题。当前新型储能项目中90%以上为电化学储能,由于电池热稳定问题,近年来国外储能安全事故频发,国内也发生了类似事故,引发政府管理机构和行业的担忧,给新型储能投资建设带来影响。

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期的大规模补贴路线不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更强调“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实施方案》明确,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这意味着解决新型储能高成本的问题,必须依靠体制机制改革和商业模式创新。(王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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