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传书调纠纷,兄弟法院解难题。近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发出委托函后不久即收到睢宁县法院的调解协议等材料,这起施工合同纠纷顺利化解。原来,被告徐州某工程公司将其承包的桥梁工程中的模板加工、钢筋加工、砼浇柱工程分包给原告刁某施工(清包工),工程总价为19万余元,已支付工程款12万余元,余款经刁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洪泽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李锦骏通过电话联系上被告,经过释法明理以及耐心沟通,双方因桥梁工程施工中引起的纠纷就此了结,双方达成调解共识。但由于疫情影响,被告徐州某工程公司不便过来办理签字等手续。承办法官与睢宁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胡海北取得联系并告知案情具体情况,请求其协助办理调解等相关手续。

洪泽法院如期收到睢宁法院的相关调解协议材料。与此同时,一并化解了原、被告双方在睢宁法院的两起执行案件。至此,这起百里相隔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尘埃落定。(王逸飞 费苏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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