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黄代表,我的委托人觉得您说得很在理,愿意放弃货款利息进行调解。”3月22日,在宜兴市湖氵父 镇洑西村省人大代表黄亚云调解工作室,原告律师代表当事人为黄亚云的调解“点赞”,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很快得到圆满了结。

原告黄某从事石灰买卖。2021年3月,黄某与外地某墙体公司签订了一份长期买卖协议,约定黄某每月初按墙体公司需求送货,并在下个月5日前结清上个月货款。然而此后墙体公司却由于经营问题拖欠货款,黄某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2月22日向宜兴法院张渚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违约金等共计94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法庭在收到案件后决定先对该案先进行调解。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事实与金额都没有异议,却在履行期限上僵持不下,谁都不肯退让。法官从诉讼材料中发现,原告黄某是湖氵父 本地人,联想到法院特约调解员、省人大代表黄亚云在湖氵父 当地较有威望,就通过电话向黄亚云说明案情,希望她能够参与案件的调解。黄亚云欣然同意,案件的调解工作便从法庭搬到了刚成立不久的黄亚云调解工作室。

因为疫情原因,黄亚云首先通过电话与墙体公司取得联系,说明买卖过程中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劝说该公司及时支付货款。另一方面,黄亚云也通过黄某的代理律师说明了墙体公司确实存在的困难。最终,在黄亚云的说理与法官阐释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墙体公司于4月6日前一次性支付给黄某94万余元。(杜鹏伟 谢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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