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日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获悉,我省确定了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乐山、眉山、宜宾8个城市作为四川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范围,并力争将这8个城市推荐纳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快递包装、塑料制品、废旧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而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围绕建设“无废城市”,泸州市开展了全国“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推动形成企业负主责、属地政府负总责、部门负监管责任的固体废物合力监管大格局。目前,泸州市已建成包括医疗废物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利用、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多个涉固体废物项目;正在推进2个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1个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并在全省率先建成医疗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据统计,2020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5.61%。

下一步,泸州市将持续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探索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机制,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提升城市宜居水平,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泸州日报记者 李瑞莉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