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扬州市江都区法院不断夯实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立足执行工作主责主业,因案定制执行服务和保障的措施持续惠企兴业、纾困解难,护航辖区民营企业发展行稳致远。202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798件,执结412件,执结率51.6%,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逾2.4亿元。

瞄准“一次性有效执行”,

高效兑现企业胜诉债权

在涉企执行案件中,落实繁简分流机制,明确流转时限,压缩办案周期,用足用好用活强制手段,倒逼及时足额履行义务,开辟快立、快执、快结、快发案款、快速反应等“绿色通道”,常态化组织涉企案件专项攻坚行动和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活动,通过提速执行进程有力净化诚信市场环境。

“想不到区法院的执行动作有如雷霆之势,为我们中小微企业投资交易吃了一颗定心丸。”在申请执行人某农具机械厂与被执行人杨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某在租赁期满后拒不返还承租设备、支付拖欠租金,严重影响企业生产资料和流动账款正常运营周转。执行立案后,该院快速执行团队工作人员迅速通过电话督促其自觉履行,做到“法律讲透、压力给够、后果说清”,但杨某以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抗拒传唤、拒不履行。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江龙利用午间时分带队突击上门布控和强制搜查,果断拘传其至法院接受谈话问询。面对威慑高压态势,其当场联系家人将案涉设备如数返还并结清所欠租金。该案仅用时半个月便圆满执结,实现企业权益、法律效果以及社会效益的和谐共赢,于是便出现了上述该厂负责人点赞法院给力执行的一幕。

巧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

温情助企强信心增后劲

针对生产经营短期性困难企业案件,全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领导包案、专案办理、协同办理等举措,确保企业尽快解除债务风险,恢复良性运转。一方面,在审慎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妥善把握案情时机、讲究分类对症施策、注意方案“刚柔并济”,采取执行担保、资产置换、信贷融资等灵活变通形式,尽最大可能维持企业的“造血”功能;另一方面,探索实行纳入失信宽限期制度,分级适度采取制裁方式,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切实发挥守信正向激励和失信公开惩戒作用。

作为辖区“专精特新”标杆企业,某智控科技公司致力于数控机床领域相关高端装备的设计、研发和制造,行业成长前景广阔。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因往来资金一时无法回笼,欠付外地某合作客商材料款被诉至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考虑到被执行对象有发展潜力具备挽救可能,“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简单地‘一封了之’,很可能毁了一个科创型企业。”该院执行局局长陈应都联系公司法务专员和其所属开发园区挂钩管理部门,多方联动介入,全力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在其按期履行了120万元的还款义务后,该院在结案通知书中载明其自动履行情况,帮助企业扭转危机、轻装上阵、活力创业。

畅通市场主体“执转破”渠道,

促进产业结构提档升级

针对“执转破”工作推进力度相对薄弱,存在主动移送不积极、移送材料不完备、执行部门与破产审理部门衔接中梗阻等制约瓶颈,专题研究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扎口管理的暂行规定》,指定执行指挥中心扎口处理执行移送破产案件的初步审查、材料的统一制作以及执行环节的执破协调配合等事务性工作,并科学设计“执转破”考核指标,用绩效杠杆激发执行干警适用“执转破”机制的能动性,推动落后产能早日出清。

对于明显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强化约谈释明,征询债权人对“执转破”的意见,规范移送、审查、立案流程节点,简化实务操作程序,从“不愿转”到“移得出”,以此充分化解“执行不能”滞留案件。某塑料制品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类塑料生活用品的厂家,主要从事贴牌加工,巅峰时期产品远销国内外。后因工艺技术含量低和产能极度过剩,资金链断裂,终致停产歇业、员工遣散、债务缠身。大量涉执案件涌入法院后,综合查明该公司主营业务彻底中断,难以继续维系运转,现有资产远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院执行部门依法第一时间将案件导入“执转破”程序,通过破产程序一揽子吸收和化解相关债务,促使休眠企业有序退出执行程序和合理配置市场资源要素。

“春潮涌动处,执行进行时。今后我们将切实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深化执行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不断提升,助力营造一流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扬州市江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金桥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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